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🅿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🤠)院(🌲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✈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🧚)出“支(🎵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🐧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🐐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👷)药企业、科研院(🍿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🌃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🎻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➰)基金等多种(📱)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🚥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⛅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🍕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🛬)给予点(🌃)对点政策(✖)指导。医保部(🍎)门与企业可围绕(🚳)药品目录准入(👇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🎊)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🖱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💍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🌴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🛹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🔔)施并(📠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💟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😬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🔙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📰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💻)(即同一通(🔅)用(🧝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👯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🤙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🏘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🔱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📔)件中的一大(🈹)亮(🐰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🈹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🦋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🐫)本医保保障范(📡)围(✖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❎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👶)保障体系的第一(💅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🙈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🔫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🏅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👨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🕖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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