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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⏲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💖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🎸)措施。 《若干(🗃)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🎅)出“支持(🐔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🐟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✴),做好疾(🔔)病谱、临床用(🈯)药需(🌕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🌘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🎴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🌶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🐏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🌷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⏹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🤳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🤸)药、(🍊)支(🙍)付范围等(🖱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🏨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🗝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🙏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🏼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❔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🛏)目录(🌿),创新药(😝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🥧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🍀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🔍)于药(🏆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🗼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🈯)、药占比等为(📱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🕦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🗨)《若干(🌪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🍽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🛁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🖱)保目录(🍥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🈵)等特(🚜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🤧)行路(💃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🚊)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👣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🍩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🍽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👜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🔌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🚊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📂)自主申(🍯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🍳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🤟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🅰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🕹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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