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🛳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⬅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🥁)意到,对于业(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💭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⛑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💁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⏫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🎱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😪)业可同(🕙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🙏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🥌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✋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🍐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🚟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🕜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🍝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🐰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💞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🖊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🏈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🌊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✋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👯)药品(🐯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🏻)药目录数量、(🚿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💆)药配备使用。医(📋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📁)品和商(👪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🧖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🥥),定(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🚅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🐠)次文件(🀄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❄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🗺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🕛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🀄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🌩)创新药(👙)目录是健全(🤨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😿)高价值创(🙍)新药提供新支付(🛵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😗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🚍)保药品目录(🔢)、商保(🚗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🍆)申报两(🈺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🌮)创新药(🎯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🔆)医(👹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🌬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🔬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♍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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