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📿)质量发展(♓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🙉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➰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🔋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🏘)到要依托全(✌)国统一的医保(🚾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🐗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🐊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🙉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🗣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👶)药研发提供(🌘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🎆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🌳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🚡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🧞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😷)发重大慢性病(🗝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🐱)领域,推动药物(🛍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⚽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🛷)措(🚙)施》提出,鼓励医(⏺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😖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💘)床诊疗(🍦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🦔)比等为(🥡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💜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🥢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🦗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🚐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🤓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🤺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👜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📼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🎓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🦌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📓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⌛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👭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🤛)商(🚩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🌩)、(👽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🍈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💥)保创新(🎾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🥉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🏏)保局相关(🀄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🎒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➿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📭)界在这里,所以(🚪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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