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👤)印发的《支持(🔛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🥠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🐿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🔲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🅱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😔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👌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😩)线,提(🛵)升创(🚯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🎋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⚓)基金等多种(🔰)方式,为(⏳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🌂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😜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🖕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➰)大专项,聚(🚖)焦重大传染病(🐻)、高发重(🍂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⬇)落地实施并完(🐞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👻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😂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➗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🍬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😳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🅱)后3个月内召(🕷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📆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📞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🐊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🎱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🛑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🌕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🍭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😬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🥖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🚱)提出(🛶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🔣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😆)多层次用药(🛤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🔀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🛢)创新药目(🚓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🎧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🌠)新药目(💼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🏟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🏍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🏘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🚘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♑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🖌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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