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💇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😋)的若干措施(💳)》(以(🤣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🏐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🏋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🏏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😼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🏬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➰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😿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🌘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🍎)支持创新药的耐(🌮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🗻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🏎)点对点(🍖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🦉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🛣)门提到(💲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🎍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🔪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🚩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🥎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🌰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🏆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💖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🤙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🤵)录内谈判药(🔀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💽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⛰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🧔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🐩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🐈)门研究(🖋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💖)的可行(🚪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🍾)中的一大亮点是(🦁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⬜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👸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🥈)著且超出基本医(🚼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🤭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🌻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🥛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🤒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🎮)的高价值创(🕓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🧚)医保局计划实(💐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🗒)录同(🔱)时申报、(🌋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❓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🚷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🏕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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