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🔭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🚱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🙆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⛴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🗒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🏈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🔣)药研发(🐏)需(💜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🙀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🥜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😆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😰)资(✨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🐦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💤)。 在统筹推(🗾)动创新药研发(🍮)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🦊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🔙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🆎)机(🕞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🔎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🖕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🔽)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👈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🦔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🐪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🤐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👽)上,按程序将符(⤴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🤩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🎷)卫生事件等特殊(🕉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🆘),可商有(🗿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⛽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📠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🚡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🛰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🔞)边界,为超出基(💝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🏡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🔡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🏎)、商保创新药(🚍)目录或同时申(📨)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📴)健康记者还在发(📘)布(👇)会(🍾)现场(⏮)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🏈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📤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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