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📲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🏌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👓)质量发展的(🚮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🤜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🍍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🔈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🖨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🤕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🍵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🥩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🔇)等合理确定研(⏪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🌬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🕕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🔽)研发提供稳(🐉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🛂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💔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🔆)品监管部门受(💏)理的(⌛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🎩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🧢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🏷) 在(🐀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😾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🍧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🥙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👱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🔷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🐪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🚶)内召开药事(🕵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🔟),保(🥓)障临(🔵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🌷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💮)药品只能(🐖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⭐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🍪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🔠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📎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🚳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♒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❌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😴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🌶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🔯)同(🛃)步(🏙)调整,程序(🚴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🚅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🥙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🐊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👕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🖖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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