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♎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👉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🦅)的若干(😕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🍿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🐹)困境——“研发(🦕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🚿)条(🔝)便提出“支(🤘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👖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🍚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🤵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😺)大创新药投(👔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🏥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⏪)品(🥣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🥄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🥪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🎢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🍃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🛄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⏱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🔋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🍱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⛑)推动创(🍼)新药积极进(🥀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🛵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😒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💴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🤮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💔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🛃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🍏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🔐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❄)况必需的创(👇)新药,可商有关(🐀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🎧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😓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🍔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🥩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💉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🐖)力的高价值创(🤠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🌷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💸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👊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🚞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🥋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🎰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🛬)也是协商价(🤫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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