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📊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😙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🌉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👱)全国统一的医保(🚏)信息平台,做好(🚏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🤘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🛣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🤮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🎍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🕍)创(📉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👤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👔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🥕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📎)门与企业可围绕(🏹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🔼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🏖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🆎)病、(🍇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🖼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🔔)医(😪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🗑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🐀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🧝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🏍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💹)或设(🏫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🎢)临(🐬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🎗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🔱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📙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🧖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🥃)保支付范(🆓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🛤)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🕵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🐇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➰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😊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😆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🐰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🌷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⚫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🔢)录或同时申(🌫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🧤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😅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🤜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💱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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