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🔨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🥟)的若干(🐍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😓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🐠)—“研发(📉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🍔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🚅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🥥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🕯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🚋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🌠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🚮)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🤾)新药的耐心资(💈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🛴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💇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🌕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🍼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🥘)制。 (🔂)此前,即使进(💾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🔏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📝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🍠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🎢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✅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🖍)障临床诊疗需求(✊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🤒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🥫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💠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🥉)基础上,按(🕛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👒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😀)情况(👪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🛍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🐱)、患(💶)者获益(⛑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⬅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👤)管理司司长黄(🎦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🤰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😘)医保目录同时(🔗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🥄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🖨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🛶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🕦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🔊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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