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🥎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🌫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🦐)新健康注意到(🖥),对于业界关心(⚓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🥎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🎄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😺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🧞)看,文件提到要(🥖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👭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👩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🎍)业健康保险(👸)公司通过创(🥊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😴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🚟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🕚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👴)准入涉及(🌁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🥘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🤜),聚焦重大(🍡)传染病、高发(♐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✳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🔲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⛳)部门联动(💺)的支持机制(🍤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💙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👤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📠)创新(🚉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🥓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❌)调(😰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🙍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🌽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🛢)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👁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🥧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🛐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👐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🌍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🕍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🔋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🌟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🤙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❌)管理(🔲)司司长黄(💿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😄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❔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🏐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🥋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🌤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🙎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😗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🆑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🎽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🥉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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