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🎰) (🍦)7月1日,国家(🎳)医保局(🦈)、国家(👀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✝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💚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🍭)出解决措施。 (👜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🕥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🤛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🖋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😂)合理确定研发方(⚽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🐊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🤙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😥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⛎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🐃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🉐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🔛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🤓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🌽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🐨)部门(🔂)联动(🏑)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💐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🌈)创新药积极进入(🆘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📔)药品目录更新公(⛏)布后3个月内召(🖍)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👄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🚀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🏯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🏿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🐷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👉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🎛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🛌)保创(🚑)新药(🤕)目录)。重(✌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🏢)临床价值(😢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😠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🎇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💪)与医保目录同(💥)时申报(🎋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🏣)以(🚤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🤕)时申报两者(🥃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💒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🈹)设计的时(📤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🕊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🔍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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