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😶)保局(💜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😛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🥐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😢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😪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🏞)医保数据用于创(🥄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🎄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🖐)用(📉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🗼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🕟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🕥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🥍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🗓)面,文件提出(🔓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🌶)药投资规模(📦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🥠)种方式,为创新药(⚫)研(🚆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➿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❕)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🦎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♐)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😢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🥢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👺)等重点领(🏉)域,推动药物研(👌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🔠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🍮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💰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🎱)极进入医(🥌)疗机构。 (🥥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🔦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🛢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💭)者合(😎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🤓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🚏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🅱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🏏)两规”限制(即(📭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🚣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🔮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🐭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㊗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🔜)药品(🏟)目录”(以下(🚼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🚨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👌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🚛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➿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🕴)基本(🚼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📓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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