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🌴)界(🌓)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💆)发展困境(🏚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🎡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🧒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🌖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🆒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🎾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🦅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🏑)。 在资(📋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📔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🍝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🤼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🛴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🔌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🌬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💺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🧚)用药、罕(🖋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🚈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🕊)保局医保(👝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🍣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🌘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🚸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🃏)开(❓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🐚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🦈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👅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🐯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🐷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🈺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🐬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🈹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🍔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💑)围的(🎗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👸)商保(👹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💆)高、临(🔲)床价值大、(🚤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🕔),国家(🚂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♉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💻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😨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🌍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🍺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♐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🈷)还在发布会(♋)现场获悉(♑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✂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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