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🍑)医保局(🔹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🤶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🦁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🛤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🗒)件都(😉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😍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🏸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🎀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🈳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💂)发提(📳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✡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😾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🍂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👬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🔒)重大传(🚝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👶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😘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🗄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⬛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🚞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😹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🆔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🔣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👓)药品配备(🍀)或设立临时(🔎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🛴)需求和患者合(🈺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🛵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🍞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🐰)坚(🆗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👳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📊)创新药纳入医(👷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🤟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😅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🚜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💧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🕌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🛠)且超出基(✴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💲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👸)表示,“商保(🥏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✏)明确基本医保(😏)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🈺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🖱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🐏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🧦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👮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💢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♓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🍠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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