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➕)、国家卫生健(📻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⛄)》(以下简(🐫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📲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🈁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⛄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🐮)、医疗机构(😷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✉)研发(🍯)管线,提升(🔠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💘)过创(🏄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🐕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🖖)受(🆖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🈲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🎨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😭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🛹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👽)善多(🈵)部门联动的(😪)支持机制。 (🈂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🆕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👭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🌱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🏤)绿(📥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🐴)益(📱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🛷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🔅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🍼)药品目录(🚐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💰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⛔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🍨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🥥)目录”(以(🐌)下称商保创(👬)新药目录)。重(🌯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🍫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🌖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📶)力的高价值创新(🐋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⛎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🎐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🛺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🏋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🈷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🎾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🙏)里,所以用的是(🏻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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