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🆓)家医保局、(🆕)国家(🕤)卫生健(👘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🥤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🏻)业界关(📹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💃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🛵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🏕)干措(🐒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🛵)信息(🍰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👁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🚤)布(♌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🐑)方式,为创新药(🎿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⛩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🛴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💝)同(🗞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♋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🦅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🕢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👺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🚺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💆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🖥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🕦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💌)措(🌟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🚉)权(🏼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🈸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🔦)和(😛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🧗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🙋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♑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🎹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👴)范围的可行(🏂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🗺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😋)药品目(🌡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🙋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🍛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🕑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🎀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⌚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👆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⬅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⛹)录(🐠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🔇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🏺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🐙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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