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💖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🕡)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😃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🚃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🦕)”,文(🏸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🔥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🈴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👊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👞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⬆)机构等(📒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🔤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🚄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🕜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🚦)资,培育支持创新(❄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📂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🍼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🙂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✂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✳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🎼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⏭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🌝)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🕠)月内召开(🌞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💫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🚖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🏭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🎂)保目录内谈判(👟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🔊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👛)有两个(🛂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🐔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🔋)符合条件的(💏)创(🎏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🌘)出设立“商(🐾)业健康保险(🏠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❣)纳入创新程(💬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🍊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😑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🌓)支付渠道。” (🏚) (💻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🌏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🔘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🗞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🕷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🍿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🤔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🎊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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