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✋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🏹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🎞)平台(🙀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🎙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🎏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🐴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⏭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💬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🥇)市申请获得国(🛶)家药品监管部门(🎢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📒)策指导(🛠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🙄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😁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🤮)新药物研发国家(🎊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🔏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👒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🛢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📸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🍎)药(🤛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🤲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🐙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🏕)使用。医(🛄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🐛)化基本医保药(👏)品目(🎫)录。在坚持(🏖)“保(🐊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💡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🍶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🔴)径。 另外,此(🐁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🍦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🏇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🏕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⛷)道。” (💏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🐼)现商保创新(🏈)药目录与(🕵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🤧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💊)入医(🤹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🎛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🐵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🏭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🧗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💇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😹)是(👙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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