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🏜)到,对于业界关心(❄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🛐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🖇)提到要依(🐸)托全国(🗨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🗯)好疾病(🏣)谱、临床(✳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🌳)向、布局(🐣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🐷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🦐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🍇)请获(🤠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🏄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Ⓜ)策指导(🤞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🚥)绕药品(🐃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🥡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🏢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🥉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😭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🕟),即使进了医保(🏆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🚪)医(🚼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🍹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🎃)是推动(🧣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🌩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🕗)月内召开药事会(🥂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🤤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🎛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♟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🕸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⤵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🐰)规”限(🌷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🤛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🧗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☝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🗓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🆕)径。 另(😖)外,此(💂)次文件中的一大(😰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🅿)出基本医保保障(🕠)范围的创新药。 (⏭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👅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🍻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🏝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🎈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🏳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⛓)是推(🏙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🦄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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