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📱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👗)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🚿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🚽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⛳)疾(🚑)病谱、临(🗿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🍋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🆘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📯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🐎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🆕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💱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😙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⚾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🌌)保部门(🎉)与企业可围绕(💊)药品(🔨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😙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📵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🕸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🐹)药、罕见(💾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😹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💻)极进入医疗(🚱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🏣)配(👂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🎐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🖱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🔩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🕸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🥘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🗓)录。应对重大(💘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🧗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🏞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🌒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🌐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🥪),国(🚯)家(🐤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🐒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🛥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🧦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⌚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🔶)报、同步调(⏬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🕗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⤵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📡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🥛)市场行为,市(🚊)场的(💻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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