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🐏)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🍢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🖐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🕐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🔕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😟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⛏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💁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🚒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🌍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🔗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📿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🍇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🥔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🚍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🐛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⬜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🌭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🃏)高发重大慢性(🏩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💅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🦀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💨)保中心副主任(🕳)王国栋1日在政(🙌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⛱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🏭),鼓励医保定(📗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🤭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⏩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👀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🍼)目录内(🛬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🏁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😚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🤭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🎎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🏂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💑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😺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🛒)床价(🈵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👀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🏖)目录(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🥩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💒)基本一致,企(🤭)业可以自主申报(⭕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🚥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🚉)健康记(🕦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🙇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🛥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🌑)候定(🍞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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