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✉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🕯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😵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🧕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😧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⭐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✍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🛅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🎮)在(🚁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💈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😱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🍕)资,培育(🈹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🧑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🐪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👐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✊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🍃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🤟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🕰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🧀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⛄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🙈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🤭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🐪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🏆)录内药品可不(⛺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📕)格的限制(⏺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😹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🏻)大公(🥂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👡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📲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👑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😹)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🐠)的创新药(➰)。 在发布会现(😥)场,国(🛍)家医保局(🐙)医药(🛐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👖)健全多层次(🐽)用药保障体(📴)系的第(💣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🙌)障边(🚔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🍛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🦍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🔴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🏰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🎛)制”。国家(😍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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