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🗓),对于业界关心(🎷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🖌)施》首条(🕡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🐿)平台,做(🌭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🍉)、科研(🏜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✔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👰)投资规模(🛤)。鼓励商(🛤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🐢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💀)稳定的长期投资(🚳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🚱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⛓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🥒)业可同步(🕥)申(🤕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🈁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🆘)。 (💖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🚸)专门(🥧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🏩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🌄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🐹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⌛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☝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🕧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🐥)量、药占(🕣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🥦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🌠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🤷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😚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🛳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🚒)业健康保险(🐉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🌓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📕)保局医药服(😸)务管理司司(🎾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💤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🚤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🌼)边界,为超出基(♑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⛲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🚧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🦑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😱)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🈂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🏰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🗼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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