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🔘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🚄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👠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⛪)施。 (💼)《若干(🤼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☕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🏧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🏹)、科(🔑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👞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🏧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⏩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🤯)外,文件提出,上(🏠)市(✨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🦉)件(👘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🎾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👈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👳),推动药物(🙋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🛳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📭)强调(🍺),首要任务是推(🌼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🤐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🛂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(🚐)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🙈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🐯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😑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🏌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❎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🛣)”(以下称商保(🕖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👲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🕌)价值(😜)大(🏊)、患者获益显著(🚂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🏖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🛄)层次用药保障(🆖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📪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🐸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🧜)录与医保目录同(➕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🔒)可以自主(🖤)申报(🙊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⛹)场获(📲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🍸)能不(🈸)一样,这(🍘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😖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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