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🔆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🤔)干措施》(以(🦋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🙈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🕷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🧙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🐹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♌)药(😨)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⛷)品,支持医(🖼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🔶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🦖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🐴)新(🖊)药的耐(🍮)心资本(〽)。 另外,文件提(🍱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🖇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🐫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🍍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⏬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📦)付范围等开(🤟)展(🎤)交(👙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🛥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🐓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🐀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☔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🎁)构于药品目录(🍘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☝)会,根据(🔧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🙌)《若干措施(😴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🍰)基本”的基础(🏗)上,按程(🌟)序将符合条件的(👼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💹)的(👨)创新(🏼)药,可商有关部(📅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🕊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🔀)大亮点(🛩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🅾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😉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🌶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😠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🧘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🚾)录与医保(🌶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🤙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🕕)记者(🍖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♊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🐹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⌛)同(😊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🏍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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