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💨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😣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🗳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🚩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🈵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Ⓜ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📠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🐵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👞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❗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📻)科(🉐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⬛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🥉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🦏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🌕)康保险扩大(📴)创新(🗞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🧟)式,为创(🌐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🍇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😤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🕝)管部门(🎈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🗣)请医保部门给予(➖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🏤)录准入涉及(🏄)的主(🐒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⬛)用药(💮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🚥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🚼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🍋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🛥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🏒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🛸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🍚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➡)情况必需的创(🌌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🕑)次文件中(⌛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🤗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🚚)本(🗽)医保保障范围的(🙋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🐕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😲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🧓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🍠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🗂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😿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🍁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🔶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📖)位可能不一样(🎌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⏸),所以用(🔅)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🌋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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