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⛸)家卫生健(🐇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⛑)药(📐)高质量发展(🔥)的若干措施(🏈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🛎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🥕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🕙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🤷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🎻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🥓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🕔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🕜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🚗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😦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🥣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👆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🛑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🛵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🐂)常(🎙)卡在(🅿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🏼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🆓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🌡)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🕡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🏢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😸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😗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📎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♎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🈂)有(🎪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🎷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🛄)基(🌐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🏙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🔍)可行(🎃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🥓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⛵)新(🍥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🌖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〽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🌫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🍼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📉)与医保(🕎)目录同(🐛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💩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💙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🕤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🍁)现场获悉,商保(🤸)创新药目录(🛁)中的药品是(🚇)推荐进(👸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🐧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🐯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🦒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