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🦆)若(💩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🧙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🗻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🏒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🐤)数据(🕗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🖱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🕧)科研院所(💓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🕣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🤾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🛍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⬆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🃏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👳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🙃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📜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🥄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🌰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➕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🎙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🔵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🛌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⛲)开药事会,根(🙏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🥌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😓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👮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🍟)通用(📯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💎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👝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🥊)殊情况必需(👥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💳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📧)价(🔧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🤠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⏫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🛐)保障体系的第(😻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🧕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💸)两者。” (🏨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🐉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🗾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🍬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🤮)品设计的时(🐐)候定位可(🥒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💻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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