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🛴)《支(🤯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🏽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🕐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🤼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🛩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⏭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👄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🕯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🦑)向、布局研发管(💆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😿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🥅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🚖)供稳定(🦀)的(🌥)长期投资(🗨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🏰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🌱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😠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🍰)绕(😹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🌖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🐇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🚈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📰)大专(🏁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🎀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🚗)机(🚤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🌽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🕹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👳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💊)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🐵)临床(🔽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🍥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🕍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🕑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👑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🏐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👘)点纳入创新(⏰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🚛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🦀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🏋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🏸)报、同步(🚏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🔏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😑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🥧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☕)”。国(💱)家医保局(🕥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🧠)设计的时(🍥)候定位可能不一(🌿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☕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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