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📝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📅)持创新药高质(🈵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🕧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🔭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🐷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⛩)提到(🛂)要依托全国统(🍞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📨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🏟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👩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☝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👞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🕣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😊)同步(🐢)申请(😹)医保部门(🤰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🌬)保部门与(🧑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💚)照(🉐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🚍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🐤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🕞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💉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🤤)策解(💖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😈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📄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🍞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⛅)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🚃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📉)目(🍂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🔀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⚾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🗝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🐺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🥚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🎩)保险创新药(🥦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💼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🍈)的创新药。 (📼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🐙)局医(📜)药服务管理(👝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🌐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🌩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😺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🕝)中的药(📇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🚾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🅱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