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🎁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🔺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😾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🤟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🏁)》首条便提出(💇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🚰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🏺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🙌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🖊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🏵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💟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🐫)家药品监管部门(⚫)受(⌚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🛶)、参照药(🕑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🐴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😔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🥧)任王(👦)国栋1日在政(🤴)策解读发(🤶)布会上强调(♿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🔩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🌺)更新(🦓)公布(🤲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🦎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🎭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🎰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🤶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🎂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🐷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🧣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🦉)通用名(😤)药品(🈲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📄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📘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🕷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🐉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💞)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🌲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🧡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🕓)纳入医保(⤴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😓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🗒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🏹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⛰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📹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😿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🌓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⬛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😀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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