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🕔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😈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⛺)新药(🚖)高质量发展的(🖨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⏩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📵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😑)谱、临床(👓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🎟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📍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🔈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📗)业、科研院(🤠)所、医(🖱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📹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📈)新(🦌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🦐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🔫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🤯)予点对(🧠)点政策指导(😔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🤧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🏛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〽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🐯)机(😙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🥙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🕺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🕓) 此外,不得以(💓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⚪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🚠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😇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🍒)限制)。 (📪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🚌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🛃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🐇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🚏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🚧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🐊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🔮)商(✌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🆒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📗)医保保障范围(🎩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❤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🚸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🥥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🅾)时申报、(🤠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🔰)可(👬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🌂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🎋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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