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🌏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🥁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🛷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🌮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🚂)看,文(🎰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🌱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🌞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⛴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🤕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🤜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🐅)种方(🍛)式,为创新药研(😽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🚕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🎪)部门与企业可围(😩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🍘)参照(🛵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😕)统筹推(📒)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📨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🔅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☕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🌻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🧘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💩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👢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⛄)整药品配备或(🙂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✴)权益。 此外(😖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🍸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㊗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🧦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🌾)坚持(🐘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💇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🌝)情况必需的创(🍻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🥕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🍒)亮(🥥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👶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🤥),“商保创(🙂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🎶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🥧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🐀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🗄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🈴)产品设计的(😍)时(🌶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⭕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🙍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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