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🍠)、国家卫生(🚶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💘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🥁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🈹)数据用于创新药(🎵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😢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🧐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🚧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🏉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😹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🕡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🔘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🧞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🙄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🏴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⛩)对点政(☔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🎢)药、支(🌫)付范围等开(📦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🐸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🎌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🌘)完善多部门联动(😂)的支持机制。 (🌬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📑)节。国家医保(🍇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🔗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💳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🛐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💑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🤫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🌷)优化基本医(😔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📷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🅱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♍)外,此次(🥓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💽)药目录(✌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😈)、(👃)患者获益(📃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🆓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🎆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🐈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📝)表示(💗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🤹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🌨)自主(💘)申(🥕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🔽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👣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🥩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🤛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🌹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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