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❕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🐨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🙏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🦂)企发展困境—(😘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🔸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🗓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⚪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🚆)据(👙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🕒)配创新药研发(😐)需求(📰)的数据产品,支(👘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🧖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🔠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🥈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😽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📝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💕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🥖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🙂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🍇)务落地实施(🔻)并完善(🚴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🌊)此前,即(⤵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📅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🔽)布会上强调(🦔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🐾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🔕)床(💯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🗣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⛰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🗼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❇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🍍)必(🍉)需的(🌻)创新药,可(🏭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🥏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🥑)立“商业健康(❤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🎚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🌊)获益显著且超(🐲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🤑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👶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🦆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🏸)宇进一步表(👮)示,“国家医保(💬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🚽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🤽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🤠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🎢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🦆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🍅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❗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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