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👩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🐳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🌜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🤳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🚋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💱)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🛡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🤕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🐩)数据归集和分析(🥛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🏨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😕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🐿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📕)大创新药投资规(💮)模。鼓励(🚷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🏍)司通过创新(🏡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🏧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👊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🏿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🌦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📤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📦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🆗)域,推(☔)动药物研发相关(😇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🏾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👙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🏳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🚜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🆕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🥕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😽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🕕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🐗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🧗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📁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🚜)益显著(🕟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👍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🛎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🧑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🈚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🔬)步调整(⤵),程序基(🐬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🆚)医保药品目录(🗄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🖲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🌑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🏰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🔍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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