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💼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🆒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😅)业界关心的创新(💲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🚀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❤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🔚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⏬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📖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🕺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🏺)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💕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🌷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🐔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🥏)创新药物(💱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🤜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🌫)善多(🏵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🎇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🐋)品目录(🤢)更(🍤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❌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🚒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🥌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🗽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🍑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🚡),按(🔢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⚪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💟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📡)一大(💀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🐢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🈺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🍗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🎵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🥘)布会现场,国家(📛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〽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🌩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🙅)录或同时申(🖇)报两者。” 中(🌗)新健康记(💌)者还在发布(🏀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🌥)是推荐(🖤)进入商保(🏜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😽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🚂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👊)场的(🐟)边界(😀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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