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💍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🉐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🌰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💃)到,对于业界(🔢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🈲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🎛)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🏷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😞)新效率。 (🚣)在资(🔬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⏭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🛶)公司(😜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😈)资(🈵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💬)国(🎋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🛶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🐏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🚒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🛂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🐇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📕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🦂)保中心(🧐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🔖)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🏟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🚂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💃)构于药(⌚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🍌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🏉)外,不得(🚄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🎲)目录内(💆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☔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😝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🐳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🦓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🤽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❎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🦐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💈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🏎)商保创新药目(🚭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🏟)中新(🕚)健康(📯)记(🚘)者还(🌡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🚁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🌴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🗄)为不(🧗)同的产品(🏕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🔍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🚿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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