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😊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🉑)简(⏲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🕒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📋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🛐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👐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🥐)发(🔷)方向、布(🏯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😙)资金方面,文(🏒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🌊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🛴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🆚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📷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🐌)支付(⛩)范围等开(🤑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🐭)专项,聚焦(🛶)重大传染病(🏅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📢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🎉)发相关(🚹)任务落(😆)地(😛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❎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🤷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📷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🔬)点医疗机构(🗄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🏄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😲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🔗)占比等为由影响(🕍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🌦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📄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👳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📬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🈹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🐙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🚈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🉑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🏾)服务管理(🍩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📘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🖨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🎶)供新支付(🃏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🚐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🍺)布会现场(📍)获悉(🌅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📙)推荐(📴)进入(🆚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💖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😒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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