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📏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🥅)干措施(🌥)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🖥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💁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🏠)谱、临床用药需(🚏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🚗)配(🏧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🗑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🚷)机(😕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😒)新药投资规(😱)模。鼓励商(💵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🏑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🌙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🏴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🎖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🚾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🤲)大专项,聚焦重(📶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🔱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📳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🅰)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🐋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🔅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🏌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🈴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🕜)诊(😝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🍅)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💍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🦓)创新药目录内药(🈂)品可不(📘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🔥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💒)措施》提出,定(😤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🎽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☝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📵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🚒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🎋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💐)黄(👖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✊)的第一步。该目(💤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🗓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🛒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🌇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💾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🎻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🐣)康记者还在发(📞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📉)推荐(🤹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🍇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🗿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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