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🍽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🈯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🙆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🔻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🚩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🥃)金等多(🔯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😒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🍃)育支持创新(⛹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🙎)的创新药(💒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😛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🏍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🛋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😋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🥧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👸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😴)完善多(🖼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🦇)医院“进(📻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✂)医疗(💍)机构于(👭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🅿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🙃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🎼) 此外,不得以(🥃)医(🚴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🀄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🦇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📰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🔖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👱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🚰)件(➕)的(🏰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🔘)入医保支付范(😽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💸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🔚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💌)发布会现(🈷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💜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👀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🐞)出基(👏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🌿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🥡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🧜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😘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🕠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💑)目录中的药品是(😟)推荐进入商(⛪)保(🔹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🧒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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