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🏐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🗞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🏽)件都一一给(☔)出解决措施(🥦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👟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🏭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🎁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〰)等合理确定研发(🤨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Ⓜ)药的耐心资本(👆)。 另(🤬)外,文(👽)件提出(🤫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😚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🌀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🗣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👰)门提到组织实施(🔍)创新药物研(🛅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⛪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🈺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🎿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📌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🛫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⛄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💫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🥥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😜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🐿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♋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🤜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🕳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🕓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🖇)基础(💐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🏉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👖)门研究临(🎡)时纳入医保支付(❤)范围(🔺)的(🍋)可(🤘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🐟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💥)出基本医保保障(➿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💒)保保障(🚈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🎠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🕉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✌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🚸)自主申(🔲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🏩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👀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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