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🥏)发展的若(🥪)干措施》(以下(🔼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🗃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📤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🍥)《若干措施》首(💓)条便(🐚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🔦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☔)需求等(💁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🗃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🎞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⭐)等多种方式,为(⏱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🤜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🐱)。 另外,文件提(🕛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🏭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🚧)围绕药(🚓)品目录准(🤫)入涉(✅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🐾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🎹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🎐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🌽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🐝)医保(💚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⛰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💏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😍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🐄)疗机构用药目(🔠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🕙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💏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🐇)不受“一品两规(🦇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🕸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🌭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💦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⛔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🏌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♌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👣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🥗)表(🌘)示(🌛),“国(🐉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🌊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🍲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🌇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🥞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🍧)价(🥚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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