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👡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💏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📻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🌀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🖋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🦖)到要依托全国(🐒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🛥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🌡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🌔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🦃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🕝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🔜)资本。 (📪)另外,文件提出(🔝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🏘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💱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🍀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🥤)技重大专项(😗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🍫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⛽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🏤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🥑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🥌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👬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📋)干措(🛌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🎺)于药品目录更(📇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🌡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☕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📌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🏙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🕉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🌆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🚱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🐢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🎷)时纳入医保支(😺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🎰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💚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🗾)超出基本医保保(🔐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🔻)局(😦)医药服务(👞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👗)创新药目录(🐄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🚙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📗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🌍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➰)保目录同时(🎌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😍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🥡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👋)创(🏚)新药目录中的药(🗂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🆙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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