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🍚)到,对于(🚘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😛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🎪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🛸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🍨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🔯)好疾病(🚱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🐱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🤒)定研发方向、(🎷)布局研发(🌌)管线(🙍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🏌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🗃)健康保(🆘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🌝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🚸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🗝)药品目(📮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⏲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⏸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🏩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📭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🎦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🍆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🐱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🌫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🐙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🗓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✴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👧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😷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🗜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🚱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😄)目录)。重点纳(👐)入创新程度(🛣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💲)心宇表(😸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🌍)新药提供新(👼)支(🕊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🚞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⛩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🚫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🗽)新药(🔋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🕐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🕖)不同的(🏚)产品(🥈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🗺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📀)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