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👀)、国家卫(🚓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🥤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🍶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🕎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🏏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🎾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🖌)。 (🏩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🕎)便提(🏺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🧚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⛳)等(🎳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🎎)发需求的数据(🚑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🔅)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🚸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🥠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🐾),上市申请(⛑)获(🔥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😈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🈁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🎨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🚆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🐥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🤐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👬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👜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😢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👖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🤨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🛒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💀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🚝)创新药纳入医(🛺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🎱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🥈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🎴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🐮)、临床价值大(🚭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🎺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📷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🏼)层次(🎟)用(🏌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🤽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🍱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🕛)基本一致(🈲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🗳)或(🚇)同时(🤚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🍍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🔳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⛔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🍤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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