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💔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🔂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💀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🚁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🐩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🤤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🆘)药企(🧟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👉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🧝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🥤)面(🤙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🧘)基金等多种(😹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🌁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🏭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🥅)施创新药物(🆙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👙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🧤)重点领域,推动(🎫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✴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🌥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🐒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🕸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🌐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🎒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🐧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📡)药目(🗞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🍈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📺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💲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👿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🚅)本(🐭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⏳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🧡)新(🏘)药,可商有关(🦐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🛺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📎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😭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🐠)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🍻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💗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📀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😖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🕰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🐎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🛀)报、同步(🐛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🕌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🧟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👋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📷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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