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🍤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📚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🍋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🌜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🥀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🦔)”。具(📓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🗜)统一的(💠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🐆)临床用(🧑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🌐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🥏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🏮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🌹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📊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🛤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🐘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📢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🍈)保部门给(🚺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🔒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🍙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🥣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🚰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🥑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🥌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🐣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🦑)。国(🚴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🔈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♉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👯)可不(🌹)受“一品两(🕟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🔥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🦍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🎆)值大(💩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🤼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🔦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🛣)一步。该(🗿)目(💯)录将明确基本医(🕓)保(🎎)保障边(🕷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❇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🚲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🎣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😞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😨)者。” (😃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💆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📉)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🎬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🛄)可(🍤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👃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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